1、负责管理所有财政代表政府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存款,包括国库、财政专户和其他财政代表市政府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2、负责预算执行。
3、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和有关预算会计制度、科目等方面的组织实施。
4、编制、汇总财政收支旬、月报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部门预算指标。
6、编制、汇总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参与市级部门的决算工作。
7、集中管理市本级财政的银行支出帐户,统一核算财政专项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8、负责政府采购专户经费拨付的监督、检查;按照核定的各预算单位年度综合预算监 督、控制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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