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税、会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
3、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4、查处违反财税、会计、国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案件。
5、负责局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6、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关系,协助配合有关职能科室做好上级审计部门和同级审计部门的财政审计工作。
7、参与研究地方财政各项监督措施,拟订强化财政监督的建议和措施。
8、会同局有关科室拟订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协调各科室拟订的财政规章制度中有关财政监督条款。
9、负责地方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