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下述涉税事项,在条件符合、手续齐备、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地税机关应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一、税务登记 (一)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在缴清发票和税款后,即时办结;其他纳税人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 (三)外来纳税人申请办理报验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四)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五)办理验证手续,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六)申请换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二、发票管理 (一)首次申请购领发票,少(限)量供应,于受理后即时发放。 (二)采用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在查验已用发票无误后即时发放。 (三)临时经营申请填开发票,符合规定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四)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条件具备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五)因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改版等事项,需办理发票缴销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六)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在结清税款前提下,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七)申请印制具名发票,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纳税申报 (一)上门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当场审核,即时办结。 (二)数据电文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在网络、线路畅通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逾期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四)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四、税款征收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包括逾期缴纳税款或临时经营收入缴纳税款),应当当场审核,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二)税银联网、实时扣税的,申报成功后,在网络线路畅通、纳税人账户余额足以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税银联网、批量电子扣税的,申报成功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扣款信息发送至扣款银行。 (四)缴纳保证金,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五)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五、税务咨询 全面推行首问责任人制度,要求咨询渠道齐全、畅通(网站、12366、办税服务厅窗口咨询)、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到岗。 “12366”受理咨询要做到五个100%,即“100%受理、100%报工号、100%有记录、100%有答复或反馈、对转办件100%督办”。 纳税人通过网站进行的咨询,应自收到咨询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纳税人采用上门面谈咨询的,即时回答。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当场不能或无法确切回答,应做好书面记录,请示上级,在上级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人。
六、待批文书 (一)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纳税申报的,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地税机关应自收到上级地税机关批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申请减免税的,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转报上级地税机关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的纳税人提出停业、复业申请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五)新开业的纳税人申请核定应纳税营业额的,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定完毕。 (六)地税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并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并提出要求退还的,地税机关应当于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七)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核定纳税人类别的,于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