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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审批之房产税
(五)房产税
  1.行业房产减免
  减免条件:一个行业的房产需减税或免税的。
  报送资料:申请报告中要有行业情况的详细说明材料。
  执行期限:1986年11月20日起
  审批权限和期限:由省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当年年底前审批完成。


   2.纳税人房产税减免
  减免条件: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报送资料:《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
  执行期限:1986年10月18日起。
  审批权限和期限:由市、县(市、区)主管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当年年底前审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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